土地銷售 存摺提款卡被騙淪詐欺戶 女子挨罰6萬多元 - 社會 土地銷售
2017-08-22 13:00
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存摺、提款卡與密碼千萬別隨便交付他人,當心淪為詐騙洗錢帳戶,成為詐欺幫助犯還得負擔賠償責任。一名許姓女子前年急需用錢,在網路「Money借貸網」看到貸款廣告,打電話訊問,卻被騙走存摺、提款卡及密碼,未料,詐欺集團把許女帳戶拿去當犯案,另一林姓女子被詐騙集團以「分期付款設定錯誤」為由,騙走6萬多元,報案才知錢都匯進許女帳戶,憤而控告許女求償;高雄地院審理時,許女雖以她也是被害人抗辯,但仍被判敗訴,須賠償林女被騙的6萬5千多元。判決指出,林姓女子於民國104年5月9日下午3時30分許,接獲詐騙集團電話,佯稱為網路購物公司員工,因作業疏失而造成不當扣款,要求林女按客服人員指示操作ATM取消,林女誤信為真,操作ATM提款機,分別自於台中商業銀行、中華郵政及復華銀行之帳戶,匯款新臺幣29988元、5321元及29988元,合計65297元至被告許女的玉山嘉義市店面銀行帳戶,事後發現被騙,因此提起民事訴訟向許女求償。許女雖在法院審理時,以她帳戶是被人騙走,她也是被害人為抗辯,並反指ATM提款機都有警語,認為林女也應該為自己被騙負責任,但法官仍判許女敗訴,應賠償林女被騙的6萬5千多元。可上訴。☆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,防詐騙專線︰165,報案專線︰110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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